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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5章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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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豪一开始给林禹寻读的时候,就有很多字拿不准读音,后来这样的字就更多了……

不懂就是不懂,程豪从不乱读,甚至自己有点把握但不确定的字,他也不会乱读,而是让林禹寻全都抄下来,然后写信给施文筝的时候,问施文筝。

也是这个时候,程豪和林禹寻才发现,施文筝的学识是那么渊博。

他一个理科生,《三国演义》里那些少见的字,尤其是一些用作地名的字,他竟然都认识!真的太厉害了!

程豪很敬佩施文筝,觉得这个时候的留学生就是厉害,还对施文筝挺崇拜的,却不知道施文筝这些日子,也被他们难住了。

值得庆幸的是,他有同学,他的同学住的地方,还都有电话。

施文筝有些字,是打电话问了同学,才认出来的。

同时,施文筝对林禹寻,也越来越重视。

他发现,林禹寻是个天才。

这个出生在美国贫民窟,没有接受过好的教育的孩子,他学东西的速度非常快,还不偏科!

施文筝都想把他拐回国,让他回国做研究去了。

可惜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……到最后,施文筝能做的,也就只是多给林禹寻一些书,并且想办法帮林禹寻申请大学。

只是这样的话,林禹寻要住在贫民窟,就不方便了。

施文筝非常诚恳地写了一封信,让林禹寻去他的城市。

他的学校里有个巨大的图书馆,那对林禹寻来说,无疑是个巨大的宝藏。

第50章准备离开

如果是在以前,施文筝的提议,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,他不想离开程豪。

但现在,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,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。

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。

要让他不爱程豪,是不可能的,事实上,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,他愈发地爱程豪了。

程豪就像是一束光,照亮了他的人生,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。

这些日子,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,他都是快乐的。

但他不想伤害程豪,也不想诱惑程豪。

在这个世界上,男人和男人在一起,总归是不对的。

他可以喜欢程豪,但绝不能把程豪拖下水。

然而他又做不到开开心心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。

偏偏,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。

在这个社区,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,简直就是异类!事实上,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,就已经怀孕,或者让别人怀孕了。

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。

他甚至还会有家庭,有孩子。

到时候,他和丹尼,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?

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,和他们住在一起吗?

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,不去考虑自己的未来,但那样的话,在将来,等程豪有了家庭,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,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,而且他如果他什么都不是,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?

他是不是会成为程豪的拖累?

现在,他可以走另外一条路。

他可以暂时离开程豪,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,然后想办法多赚一些钱……这样,他以后就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,永远都给程豪提供助力了,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。

哪怕程豪有了家庭,他也可以做和程豪朝夕相对的朋友、搭档、合伙人。

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。

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,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……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,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,还是成为了经纪人,亦或者拳击训练师……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。

当然,最重要的,是他有野心。

他想要变得强大。

林禹寻很清楚,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看,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,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。

盯着那封信看了一会儿,林禹寻进了厨房,开始做午饭。

他拿出了一个鸡骨架。

这里的商店,会把鸡腿、鸡翅膀、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,分开售卖,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做饲料了,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,也会有鸡骨架卖。

这是非常便宜的。

程豪回来的时候,林禹寻都会做大块的肉,程豪需要吃那个,但程豪不在的时候,他做的食物都会比较便宜。

比如今天,鸡骨架剁成小块加土豆煮一煮,再弄点青菜,就是一顿营养丰富还便宜的午餐了。

等做完饭,林禹寻也做好了决定,他坐在餐桌前,开始给施文筝写信。

他表示,等过了圣诞节,他会去施文筝所在的城市找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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