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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见沈翊。
那是爹娘第一次到长安为皇室送贡品,我去寺庙为他们上香祈福,下山路上遇见个泼皮无赖,是沈翊把他赶跑。
感谢的话正要出口,就听见我那位竹马的声音。
他也来上香,没想到遇见了我。
他问我「可有伤着」,只字不提沈翊救我的事。
秉着不想与疯批男主有过多交集的原则,我顺着竹马的话往下,把沈翊晾在了一边。
只是没想到竹马会把功劳占为己有。
爹娘从长安回来后,就让我与竹马订了婚,说他是个值得托付的人。
原本我是在十三岁和竹马订的婚。
后面就和原剧情一样,十六岁的我生了一场大病,爹娘就让与我有婚约的竹马入赘我家冲喜。
这时候沈翊出现,替代竹马,谎称家人出海经商遭遇海难,仅他一人侥幸活了下来,实际竹马一家都被他给嘎了。
不管我怎么改变和沈翊之间的联系,剧情都在按原本的走向继续下去。
直到最后,原主在复明后被喂了毒药,沈翊把她的皮拆下来做美人灯笼,把她的骨头打磨成戒指戴在手上。
因为睁眼后原主发现此「沈翊」非彼「沈翊」,吵着闹着要和离。
男主可是疯批啊,他要原主眼里心里只有他。
既然原主眼里心里都没他了,那也就没必要留着了。
幸好我徐音不认命,不然恐怕早崩溃了。
那我要是一直装瞎苟命,沈翊也发现不了,剧情是不是就崩了?
崩就崩吧,反正这是本挖坑不填的书。
原本说好写一个疯批男主小甜饼,结果作者不知道哪根筋没搭对,把女主给写死了,说是想写个疯批男主搞事业的文。
评论区骂得那叫一个狠啊。
然后这本书就坑了。
我就是因为骂了男主疯批变态,又骂作者大骗子,才穿书的。
如今照照镜子,我眼里的对生命的渴望清晰又炙热,一点儿也不亚于沈翊当初。
可沈翊会对我心软吗?
3.
我托腮坐在镜子前,叹了口气。
春桃来回话,说沈翊出门了,这趟至少得要五天。
沈翊经常出门办事,通常一趟要三天。
掰着手指头算算,我和沈翊成亲快半年,日夜相处的时间加起来勉强才三个月。
虽然不清楚沈翊在忙什么,但只要他出去了,对我来说就是可喜可贺的大好事。
「春桃,你去请隔壁的王婶子过来。」
这都好几天了,王婶子那儿,应该已经有了不少的纳妾人选。
就让我来为沈翊挑几个贴心人儿分散他的注意力,免得他总盯着我。
我伸了个懒腰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笑逐颜开。
王婶子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媒婆,嘴皮子利索得很,说得那叫一个天花乱坠。
「城北杨家姑娘大眼睛樱桃嘴,说话声音那叫一个甜呐,我这老婆子听了,都觉得像是吃了蜜。我可听说沈小姐您爱甜的,这要是入了府,铁定让您称心如意!」
「城西许家姑娘长得白嫩有福气,街坊邻居都说她是个有子孙福的。迎了她入府,沈小姐您就等着享子孙福吧!」
「城东周家姑娘是出了名的勤快,爹早死,娘又瘫痪在床,家中木材铺子全靠她一人打理,如今生意可红火了!纳了这位周姑娘,不就是财入自家门儿吗?」
……
王婶子说了太多,听得我有些晕乎,就觉得这些姑娘个个都是顶好的。
我喝了口茶回回神,抬头问王婶子:「能把人带我跟前来吗?」
「能啊,今儿下午就把人全给沈小姐带过来!」
转眼到了下午,王婶子带着十多位环肥燕瘦的漂亮姑娘到了花厅,站成两排。
我「看不见」,只能由春桃搀扶着,去摸一摸她们每个人的骨相。
男人都爱美色,我选了两个最漂亮的,打算这两天就迎进府,到时候沈翊回来也不好说什么。
沈翊是入赘徐家的,话语权和做主权在我这儿。
定好人和时间后,王婶子就高高兴兴带着姑娘们离开了。
王婶子前脚刚走,花厅里就响起一声有力的呵斥。
「胡闹!」
猝不及防冒出来的声音吓得我手一抖,差点把茶杯给摔了。
抬头看是我老爹,我赶紧放下茶杯,由春桃搀着走过去,笑眯眯地挽住他老人家胳膊:「爹在信上不是说腊月才回来吗?」
「怎么?不想我们回来?」老爹故意板着脸,冷哼一声。
「哪有?爹你不知道,自从你和娘出门,我就茶不思饭不想的,看看我这脸,都瘦一圈了。」
我刚抱怨完,老爹就毫不留情捏住了我脸上的肉肉,冷笑一声:「这叫瘦了一圈?我看你过得好得很!」
我捂着脸讪讪一笑:「对了,娘呢?」
「她去收拾你刚才的胡闹去了。」
「我没胡闹!」说完,我就叫春桃去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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